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4035号


2025-06-12  来源:本站

  杜晓波因保管不善,将东西湖区金银湖环湖路东银湖·水印桃源8栋2单元6层2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东国用(商2013)第130402826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市2013008228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杜晓波
2025年6月1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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