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生碧因保管不善,将江夏区乌龙泉街沿湖村的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》(证号:420115003210000057J)/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》(证号:420115003210000057J)/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》(证号:420115003210000057J)/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》(证号:420115003210000057J)/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》(证号:420115003210000057J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李生碧
2025年6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