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4014号


2025-06-11  来源:本站

  刘青青因保管不善,将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喻东路2号巴黎豪庭19栋1单元11层01号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武新国用(商2010)第01278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武房权证湖字第201001251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刘青青
2025年6月1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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