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4013号


2025-06-11  来源:本站

  武汉盛凯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汉南区东荆街马影河北路北侧碧桂园·凰城悦山湖三期10栋1单元1层1号的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1)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15091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武汉盛凯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
2025年6月1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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