钟凯文因保管不善,将江岸区二七街解放大道2007号地铁鑫城6栋/单元32层2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5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07470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钟凯文2025年6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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