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成因保管不善,将洪山区张家湾街白沙三路36号卓刀泉村城中村综合改造B包K9地块03栋2单元26层2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18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66155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周成2025年6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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