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3972号


2025-06-10  来源:本站

  李启胜因保管不善,将黄陂区前川街百泰路以北、百兴街以西南德国际城·五期3栋1单元32层3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4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30951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李启胜
2025年6月1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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