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(受遗赠)转移登记,并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(2025年8月7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武汉市汉口北大道208号武汉长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
联系方式:85998977
序号 |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| 继承人(受遗赠人)所占份额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面积(㎡) | 备注 |
1 | 胡燕来,张弘(已故) | 胡思聪 50% 胡燕来 50% | 武房权证新转字第200611371号,武新国用(2008)第转2714号 | 新洲区阳逻街魏家湾3栋1单元4层2室 | 97.3100 |
武汉长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5年6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