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(受遗赠)转移登记,并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(2025年8月7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江岸区后湖街后湖五路16号东方广场A栋江岸区行政审批局3楼不动产登记
联系方式:82905880
序号 |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| 继承人(受遗赠人)所占份额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面积(㎡) | 备注 |
1 | 匡复(已故),张玉英(已故) | 匡鹤玲 50% 匡鹤翊 50% | 武房房私001-00549,武房地籍市字第02035号 | 江岸区蔡家田57栋1单元1层1室 | 96.2200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6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