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上善至高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蔡甸区蔡甸区蔡甸街同心村商业、居住项目(天下壹品莲花CD区)1栋/单元1-2层(4)商号的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1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0001276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1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000126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1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0001272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1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0001273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1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0001270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1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0001278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1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0001271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1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0001275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1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0001274号)/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21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0001269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武汉上善至高置业集团有限公司
2025年6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