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3945号


2025-06-09  来源:本站

  宛钰因保管不善,将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大桥现代产业园黄家湖大道55号保利·军运城东区二期(住宅、商业及地下室)33栋1单元7层3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11587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宛钰
2025年6月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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