袁知秀,戈维因保管不善,将江夏区纸坊街北华街与文化路交汇处商贸物流中心5-6栋5单元7层1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夏国用[商2012]第4431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夏2012005105-1,夏2012005105-2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袁知秀,戈维2025年6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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