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1978号
根据(2024)浙10执816号之四,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 江国用(商2007)第146249号 | 赵小玲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03002003GB00005F00010222 | 江汉区发展大道183号威嘉白金领域A单元10层1022室 | 解封、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张延革(公民身份号码412726199010264554)名下。 |
2 | 江2007009650 | 赵小玲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03002003GB00005F00010222 | 江汉区发展大道183号威嘉白金领域A单元10层1022室 | 解封、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张延革(公民身份号码412726199010264554)名下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6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