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3897号


2025-06-06  来源:本站

  陈敏清因保管不善,将黄陂区横店街川龙大道以东、后湖北路以南商住楼(中南拂晓城)一期商业S10栋/单元1层商19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4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37816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陈敏清
2025年6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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