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3887号


2025-06-05  来源:本站

  武汉东方卓尔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卓尔优势企业总部基地一、二期(高层创意空间)2号楼A座栋1单元11层4室的《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》(证号:HPBC20160001-54)/《武汉市房屋初始登记证明》(证号:武房初证黄字第2015026370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武汉东方卓尔置业有限公司
2025年6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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