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3883号


2025-06-05  来源:本站

  蒋伟因保管不善,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63R2地块中建壹品澜庭(二期)19栋/单元12层4号的《》(证号: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蒋伟
2025年6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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