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3848号


2025-06-04  来源:本站

  宋蕾因保管不善,将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欢乐大道166号纯水岸·东湖一期(A-3,A-4)T2栋27层10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4)武汉市东湖不动产权第0000369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宋蕾
2025年6月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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