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3823号


2025-06-03  来源:本站

  王学柱因保管不善,将洪山区团结大道1586号杨春湖核心区158地块一期L1栋/单元59层2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59462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王学柱
2025年6月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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