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3806号


2025-06-03  来源:本站

  蔡旭萍,戴石林因保管不善,将洪山区铁机东路6号新建居住项目(铁机村城中村改造2号地块)-B区1栋2单元10层3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4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08265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蔡旭萍,戴石林
2025年6月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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