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5第230号


2025-05-30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230号

  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5年6月20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武昌区沿湖大道21号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自然资源局
  联系方式:027-86774955

序号
权利人
不动产权利类型
不动产坐落
不动产单元号
不动产面积
用途 备注
1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建强村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建强村  420111011006JA00004W00000000  69488.1400  集体土地  面积单位:平方米 
2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建强村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建强村  420111011006JA00005W00000000  16810.1900  集体土地  面积单位:平方米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5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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