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3781号


2025-05-30  来源:本站

  黄旭,宋玮因保管不善,将武昌区和平大道300号金地·国际花园SHR3栋23层5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武昌国用(商2014)第17105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昌2014002490-1,昌2014002490-2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黄旭,宋玮
2025年5月30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