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3721号


2025-05-29  来源:本站

  肖海峰因保管不善,将东西湖区径河街三店中路192号“金地悦海湾”二期4栋2单元13层3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2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34378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肖海峰
2025年5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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