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1850号
根据(2024)鄂0103执8102号之二,陈晓亚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 鄂(2022)武汉市江夏不动产证明第0018427号 | 李艺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15002004GB00045F00420063 | 江夏区庙山办事处江夏大道71号新华联青年城3.1期C-13栋2单元11层1室 |
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5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