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启师因保管不善,将汉阳区滨江大道193号世茂锦绣长江C2-2地块5号楼6层2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2)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04547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蔡启师2025年5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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