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3612号


2025-05-26  来源:本站

  东风汽车房地产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2R2地块东风阳光城四期青荷苑4栋1单元20层2室的《商品房权属证明书》(证号:武房商证经字第2014003596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东风汽车房地产有限公司
2025年5月26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