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3589号


2025-05-23  来源:本站

  刘卫平因保管不善,将江岸区后湖乡世纪家园二期21栋1单元2层201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(2024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25053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刘卫平
2025年5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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