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5第44693号


2025-05-22  来源:本站
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8)武汉市江夏不动产证明第0014608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420115001006GB00058F00040053  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大花岭村菩提苑二期201栋1单元12层3室   

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5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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