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5第44687号


2025-05-22  来源:本站
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21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证明第0020497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420112413003GB00029F00030008  东西湖区环湖路以西、黄金海岸以南恋湖家园滨湖区一期3栋1单元13层2室   
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5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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