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鑫因保管不善,将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盘龙大道47号帝大·御璟城B区一期16栋1单元7层2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39925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张鑫2025年5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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