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5第1795号


2025-05-22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1795号

  根据(2024)鄂0106执恢1688号,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9)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18642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3007003GB00010F00010009  江汉区民意四路52号4单元7层2号  解押,解封,并协执过户至申请执行人黄小平(公民身份号码:152728197712243619)名下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5月22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