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1779号
根据(2024)鄂0102执恢1074号之一,杜文豪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 鄂(2021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证明第0025126号 | 武汉融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2200017GB00014F00130005 | 江岸区东方恒星园竹叶苑小区D区3栋1单元1层201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5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