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1771号
根据执行裁定书、协助执行通知书:(2024)鄂0116执2243号之二,王银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 鄂(2022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32877号 | 武汉中铁锦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| 不动产权属证明 | 420116003027GB00036F00140070 | 黄陂区横店街环后湖北路以北,临空东街以东住宅项目(武汉诺德逸园)7栋2单元9层(2)号 |
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5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