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3521号


2025-05-21  来源:本站

  曾超,程苗因保管不善,将江岸区百步亭花园路123号万锦江城8栋1单元2层4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岸国用(商2014)第10353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曾超,程苗
2025年5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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