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义生因保管不善,将青山区和平大道罗家港奥山世纪城K-2-1(3号楼地下商业)3栋负一层D1004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4)武汉市青山不动产权第0001178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易义生2025年5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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