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3449号


2025-05-19  来源:本站

  夏恩临因保管不善,将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柴泊大道20号华发阳逻金茂逸墅二期项目(居住、商业用地) 004-1、004-R8、004-2、004-R7、004-6、004-R9栋004-6号楼1单元5层4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06586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夏恩临
2025年5月1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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