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3385号


2025-05-15  来源:本站

  范文,蒋莹因保管不善,将汉阳区汉阳大道658号十里华府2栋1单元10层2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阳国用(商2010)第2175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武房权证阳字第2010001603-2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武房权证阳字第2010001603-1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范文,蒋莹
2025年5月1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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