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铁大桥局集团武汉地产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武昌区宝通寺路19号百瑞景中央生活区五期(东区)8栋/单元26-27层3号的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17)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36682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中铁大桥局集团武汉地产有限公司2025年5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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