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3345号


2025-05-14  来源:本站

  中铁大桥局集团武汉地产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武昌区宝通寺路19号百瑞景中央生活区五期(东区)8栋/单元26-27层3号的《不动产权属证明》(证号:鄂(2017)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36682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中铁大桥局集团武汉地产有限公司
2025年5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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