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5第1683号


2025-05-14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1683号

  根据(2025)鄂0107执恢92号、(2025)鄂0107执恢92号,向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7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5057号 田洁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6005020GB00014F00250001 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39号香奈·天鹅湖二期603栋1单元1-3层3室 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,根据生效法律文书,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受人向华名下。 

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5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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