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,根据武自然资规发(2020)43号文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,持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,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予以登记。
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洪山区珞狮南路文秀街9号洪山区政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窗口
  联系方式:65397104
序号  | 
    权利人(出卖人)  | 
    买受人  | 
	不动产坐落  | 
    不动产单元号  | 
    不动产面积  | 
    备注  | 
  
| 1 | 王剑 | 陈静 | 洪山区东方红村东方雅园5栋3单元5层6号 | 420111002004GB00011F00360077 | 83.0800 | 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5月1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