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1671号
根据(2023)鄂0192执7423号之五,周小漫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 鄂(2022)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110983号 | 湖北悦龙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|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| 420111204012GB00015F00460018 |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东街4号居住项目(新城·璞樾门第)一期20栋1单元5-6层2号 |
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5年5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