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淑凤因保管不善,将武昌区南湖街建安街300号水域天际三、四期29栋2单元16层4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17)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05292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王淑凤2025年5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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