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瑞怡因保管不善,将洪山区北洋桥西路15号(钢旅华府一期)6栋1单元6层(2)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5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20102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甘瑞怡2025年5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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