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5第1638号


2025-05-12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1638号

  根据(2023)鄂0111执8378号,刘利利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22)武汉市江夏不动产证明第0001110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5002003GB00013F00130001  江夏区庙山办事处江夏大道西创业农庄一期扩征2栋1-3层4室   

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5月12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