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3224号


2025-05-09  来源:本站

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青山区支行因保管不善,将东西湖区径河街金北一路88号武汉二十四城(南区)1栋2单元30层4号的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证明第0029091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青山区支行
2025年5月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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