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5第1632号


2025-05-09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1632号

  根据(2024)鄂0103执8118号之三,杨明璇(代理人:刘思豪)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市2010007890 冯泽旺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2414002GB00186F00010027  东西湖区常青花园1区42栋2单元3层2室   
2 东国用(商2002)字第J240106001-2302号 冯泽旺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2414002GB00186F00010027  东西湖区常青花园1区42栋2单元3层2室   
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5月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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