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告 公告号2025第2247号 (遗产管理人协助办理)


2025-05-09  来源:本站

  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经初步查验,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(受遗赠)登记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以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29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
  联系方式:67880304

序号

权利人(被继承人/遗赠人)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坐落

不动产权证号

登记申请人(继承人/受遗赠人

遗产管理人

1 丁杰敏,李桃生,卞婧,卞松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两湖大道玉龙岛花园3区3-B栋1-2层502号 武房权证夏字第200704781号,夏国用(商2008)第0253号,武房夏共字第200700123号,武房夏共字第200700124号,武房夏共字第200700122号  李桃生,丁杰敏,卞婧,卞亚东  卞亚东 

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5年5月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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