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1620号
根据(2024)鄂0103执8115号之三、(2024)鄂0103执8115号,宋领锋、刘好妹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 鄂(2021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73529号 | 张君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02003002GB00017F00010072 | 江岸区丹水池街解放大道2082号锦湖金利花园1栋1单元16层2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5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