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1558号
根据(2011)南执字第00078号、(2011)南执字第00078-1号、(2019)鄂0113执异21号、(2011)南执字第00078号、(2011)南执字第00078-4号,武汉市国债服务部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1 | 鄂(2019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39728号 | 武汉瑞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西马街道办事处) | 不动产权属证明 | 420102006004GB00012F00010211 | 江岸区西马街亚单角16-18号瑞发大厦10号楼1栋/单元11层I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5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