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3105号


2025-05-06  来源:本站

  曹春艳因保管不善,将武昌区积玉桥街友谊大道嘉和、阳光水岸4栋3单元3层2号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昌2006005497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曹春艳
2025年5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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