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5第39192号


2025-04-30  来源:本站
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21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证明第0032530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420112412009GB00001F00010366  东西湖区东吴大道1248号吴家山旧城改造(南区)1-3号楼二单元(1号楼)单元11层4号   
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4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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